来源 | 泉州发布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 颜雅婷
编辑 | 苏佳欣审核 | 林燕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友才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任命戴小平为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云毅为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来,接受辞去代表职务1名:德化县人大常委会接受吴水生辞去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吴水生的代表资格终止。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502名。
特此公告。
决定任命施国宾为泉州市数据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徐悦的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得意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陈永固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王莹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蔡达莉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侯炳泉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志杰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蒋小勇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小燕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余卓立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蔡斯哲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勇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肖玉霞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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